安徽聚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科研动态

2017医疗器械监管有哪些新举措?

发稿时间:2017-08-09来源:聚元生物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迅猛,创新动力不断提升,新业态层出不穷;但同时,产业基础仍然薄弱,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行业诚信意识有待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和巨大的挑战。

 

    今年将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建设,力争在药品管理法修订中纳入医疗器械监管相关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不良事件监测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应对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这种新业态的迅猛发展,规范管理

 

    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频次和比例,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相关企业积极按照《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进行整改。同时,通过组织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理解,确保各级监管、检查人员熟练掌握《规范》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技巧

 

    今年飞检力度继续加大,今年飞检工作有三大特点:

 

    一是重点突出,划分层次。总局主要对高风险器械生产企业组织飞检,地方监管部门主要结合产品质量抽检、投诉举报情况等组织有因飞检。

 

    二是落实要求,均衡开展。坚持双随机工作方法,实现检查不间断、无缝隙,有效保持检查的力度、强度、针对性和威慑力。

 

    三是公开信息,管控风险。通过总局网站专栏主动、全面公开检查和处理情况,并通过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报》等多渠道推送,用公开倒逼监管,用公开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建立健全飞检结果会商机制,加强对严重缺陷项和一般缺陷项的串并联分析,提高有因飞检的效能和精准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已于4月启动为期6个月的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软性角膜接触镜、避孕套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监测和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以及提供不真实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 新闻中心 | 服务中心 | 技术平台 | 人才招聘 | 产品中心 | 关于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