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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紧锣密鼓!这些地方正在开展省级医保增补!

发稿时间:2017-06-12来源:聚元生物

    2017版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出台后,各省医保目录会如何增补牵挂着各药企的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甲类药品不能调整,乙类药品调整数量为15%(291),这个数量包括调进、调出和使用范围调整。从整体趋势来看,省级医保目录调整空间实在有限,但是,没有进入国家目录的药品,地方上增补的机会要看产品临床属性来决定,笔者汇总了一下截止目前部分省份正在开展的省级医保增补动态,欢迎大家分享、交流、补充。

    一、福建——辅助用药恐将被拒之门外!

    6月5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将国家医保目录(2017版)进行了转发,要求结合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相关规定使用。今年3月初,福建省印发了《福建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积极争取将本省生产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增补进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本省生产的3类及以上化学药品、6类及以上中药和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综合来看,福建本土企业仍然会有较大的机会进入福建省增医保目录。至于其它没有进入国家医保又不是福建本土企业的产品,结合今年福建开展的药品联合采购来看,辅助用药进入福建省增医保的前景恐将不容乐观。

    二、江西——新版省级增补目录正在更新调整

    江西省人社厅于6月8日下发了一份《关于公布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6年修订)的通知》,令人百思不得奇解的是文件落款时间竟然是2016年12月27日。为何这份文件时隔半年后再发?!

    通知中指出,此次下发的《药品代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规范和凡例要求及政策标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出台后,我省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更新和调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和用药政策。在新版江西省医保药品目录印发前,我省执行本《药品代码》。也就是说,在7月31日前,江西的省级增补医保目录也将水落石出,相对于其它省的不吭不响,江西也算是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复。

    三、广东——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

    在近日广东人社转发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7、14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中,相关负责人就广东医保目录进行了这样的回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2017年调整发布了四版药品目录,在国家基础上,我省也已于2001年、2004年、2010年(我省2017年版目录正在调整制定中)发布了三版药品目录,目录品种逐步扩大,用药水平逐步提升,在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省药品目录品种已从2000年版的1318种扩大到2010年版的2450种(包括甲类药品503个,乙类药品1912个),增长近1倍,其中,西药1274个,中成药1176个(含民族药48个)。

    接下来,在广东省乙类目录调整工作中,将结合国家药品目录谈判,做好专家组织工作,由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思想,对各类药品进行独立评审遴选,优化目录结构,优选性价比较高的品种,将可保障我省参保人员基本需求的各类药品调整进入广东省乙类目录。

    四、山西——下半年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增补

    在5月23日,山西公布的《山西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目录整合和调整工作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山西的省增医保目录步骤较为明确,措施也比较清晰。如下:

    — — 时间表

    整合范围为已列入2010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2011年新农合药品目录和2012年基本药品目录,医保药品目录整合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拟调整增补的药品,从2016年12月31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中按规定选择,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增补工作于下半年完成。本次医保药品目录整合和调整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限定支付范围原则上不作调整。

    — —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
    1、已列入2010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2011年新农合药品目录、2012年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
    2、适应我省医疗保障、临床用药和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及疾病谱需求、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品种。
    3、医保基金可承受的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4、同类药品按药物经济学原则比较,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5、我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普遍需求的药品。

    — — 调出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
    1、经专家评审论证不符合我省疾病谱,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和临床用药需求药品。
    2、不属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药品及属于诊疗项目收费范围的药品。如:避孕药品、疫苗、美容减肥、戒烟、戒酒、酒剂、茶剂、诊断试剂、检验试剂、放射性治疗药品等。
    3、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中标、未配送等药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库中已不存在的品种。
    4、列入国家谈判目录和国家人社部明确调出的药品。

    五、浙江 ——医保增补目录捆绑药品采购
    据不久前业内流传的浙江某协会相关消息,目前,浙江第三批招标工作方案正在酝酿,原则上是2010年后取得批文的新产品以批准文号和注册证为限,从严从紧。目前处于讨论和酝酿阶段,新产品也可以通过备案采购和长期备案采购实现,待成熟推出方案。关于新进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招标问题要待省新医保目录出台后一并调整。

    追溯上一次浙江医保目录增补,还是2010年7月20日,已经过去足足近七年的时间,据不完全统计,该目录中省级增补化药调进75个,中成药调进118个,民族药调进1个,浙江还对140多个药品进行了支付范围的调整。据有关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GDP达到4.65万亿,增长7.5%,排全国第四位,人均GDP8.35万元,超过全世界平均水平1.1万元,排名60位,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但从种种迹象显示,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速度较慢,浙江医改正处于总体发力的阶段,2016年6月16日,浙江省在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相关领导就明确表示,以降低虚高价格和过度用药为突破口,深化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改革。因此,浙江医保增补目录的制定是怎样一个状态,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六、青海(征求意见稿)
    此前,5月8日,青海省公布了医保目录调剂工作方案并进行意见征求(意见征求截至5月18日),成为了全国第1个发布医保目录调剂方案的省份,引起了业内较大反响,笔者在此就不再多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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